释义 |
法律分析: 房屋交易手续费: 1、新建商品房住房转让手续费:每平方米3元,经济适用住房每平方米1.5元,由转让方承担。 2、存量住房转让手续费:每平方米6元,房改房首次上市每平方米3元,转让双方各承担一半。 3、非住房转让手续费:新建商品房每平方米5元,存量房每平方米10元。 房屋登记收费:住房登记收费为每件80元;非住宅登记收费为550元。 法律依据: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