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应对生效调解书不服的解决方法 |
释义 | 调解协议自愿达成,当事人可在调解书送达前决定是否接受。若不同意调解,法院继续审理作出判决,无上诉权。调解书生效后,诉讼结束,当事人不能再起诉同一事实。若调解书违反自愿原则或有违法内容,当事人可申请再审,法院审查后处理。否则,当事人必须履行调解书义务。 法律分析 调解协议是自愿达成的,在调解书送达当事人之前,当事人仍然有机会考虑是否接受。如果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由法院继续进行审理作出判决,所以不产生当事人对调解不服的问题,不允许当事人上诉。 调解书生效以后,诉讼程序也就随之结束了,当事人之间有关权利义务的争议也就确定下来,当事人不能再就同一事实对同一被告再次起诉。 在调解实践中,调解书生效以后,如果调解书违反了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有违法的内容,当事人仍可以申请再审。法院经审查认为确有错误的,报院长批准,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如果没有错误,法院应说明驳回申诉申请的理由,当事人就必须按照调解书履行自己的义务。 拓展延伸 解决生效调解书争议的有效途径 解决生效调解书争议的有效途径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步骤来实施。首先,当您对生效调解书的内容或结果感到不满时,应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了解您的权益和可行的解决方案。其次,您可以考虑提起上诉或申请复议,根据相关法律程序来寻求更公正的处理结果。此外,您还可以尝试通过调解或仲裁机构来解决争议,这些机构通常提供独立的第三方调解或裁决服务。另外,与对方进行协商和谈判也是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通过双方的合作和妥协,可以达成双赢的解决方案。最后,如果以上方法无法解决争议,您还可以考虑采取法律诉讼的方式,通过法庭的判决来解决争议。总之,解决生效调解书争议的有效途径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选择和实施。 结语 调解协议是自愿达成的,当事人在调解书送达前仍有选择接受与否的机会。若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法院将继续审理并作出判决,因此不会产生对调解不满的问题,也不允许当事人提起上诉。调解书生效后,诉讼程序终结,当事人间的争议得到解决,不能再就同一事实对同一被告再次起诉。若调解书违反自愿原则或协议违法,当事人仍可申请再审。解决生效调解书争议的途径包括咨询律师、上诉复议、调解仲裁、协商谈判及法律诉讼等。具体选择应根据情况和法律规定作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五章 调解协议 第二十九条 调解协议书可以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二)纠纷的主要事实、争议事项以及各方当事人的责任; (三)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内容,履行的方式、期限。 调解协议书自各方当事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人民调解员签名并加盖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之日起生效。调解协议书由当事人各执一份,人民调解委员会留存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五章 调解协议 第三十三条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 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无效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四章 调解程序 第二十四条 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如实陈述纠纷事实; (二)遵守调解现场秩序,尊重人民调解员; (三)尊重对方当事人行使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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