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武装押运由人民银行,公安厅批准成立押运公司业务承担。性质上面属于公安局管辖。 大部分武装押运人员均属于“押运公司”。前些年每家商业银行都有自己的现金押运人员,车辆,武器装备,随着银行案件的增多,银行自己经营的业务越来越专业,现金押运风险大已经逐渐剥离出去,由人民银行,公安厅批准成立押运公司正是为银行雪中送炭。 押运公司车辆半路遭劫,银行不需要担风险,找押运公司赔。 法律依据: 《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守护、押运公务用枪的管理,保障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正确使用枪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以下简称枪支管理法),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是指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军工、金融、国家重要仓储、大型水利、电力、通讯工程、机要交通系统的专职守护、押运人员以及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批准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的专职守护、押运人员。 第十三条 公安机关应当对其管辖范围内依法配备守护、押运公务用枪的单位建立、执行枪支管理制度的情况,定期进行检查、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