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佛山最低生活保障业务申请流程怎么走 |
释义 | 一、佛山最低生活保障业务申请流程怎么走 网上办理流程: 1.登陆政务服务网 2.选择个人事项 3.快捷入口处选择主动服务保障底线民生 4.选择服务对象 5.选择在线申请 6.填写申请基础信息 7.上传相关材料 8.提交 9.预约信息短信通知工作人员 二、佛山最低生活保障业务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关于加强广东省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第二点第(六)项 推进全流程信息化。进一步优化群众办事流程,不断完善广东政务服务网社会救助申请预约功能,提高救助工作办事效率。取消可以通过国家或地方政务服务平台查询的相关证明材料,推行只需提交户口本(身份证)和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委托书“一证一书”即可申请社会救助的做法。创新电子授权模式,使困难群众利用“粤省事”移动政务服务平台进行人脸识别和电子授权,稳步推进“足不出户,申请救助”。全面开展异地受理社会救助申请,困难群众可在省内任一乡镇(街道)社会救助窗口提交救助申请,由系统转办至户籍所在地进行受理。 三、佛山最低生活保障业务的标准是什么 1、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由900元/人月提高到980元/人月。 2、全市低保补差标准不低于560元/人月。 3、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所需资金由各区财政按照原资金渠道筹措解决。各区按批准新标准当月的低保名册补发今年未达标月份的差额,其中2018年新保的低保户按实际批准月份计补。 4、本通知自印发之日施行。《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佛山市2017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佛府办〔2017〕19号)同时废止,2018年1月1日至本通知施行以前的期间,参照本通知确定的标准执行。 征求意见时间为2018年5月2日至2018年5月8日。公示期间,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反馈至佛山市民政局。 根据公告,佛山拟提高全市2018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后的标准将上升至980元/人月。 2017年,佛山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为900元/人月。本次提升后,佛山的低保标准将提高到980元/人月。根据公告,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所需资金由各区财政按照原资金渠道筹措解决。 根据公告,新标准实施后,原来2017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将同时废止。2018年1月1日至本通知施行以前的期间,参照本通知确定的标准执行。据悉,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即日至2018年5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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