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佛山取消低保业务需要什么材料 1、因低保对象去世停保的提交: (1)填写《佛山市南海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停保审批表》 2、因家庭收入超出低保线停保的提交: (1)《佛山市南海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停保审批表》 (2)《佛山市南海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助)申请家庭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调查报告》 二、佛山取消低保业务依据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十三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告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定期核查。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及时决定增发、减发或者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决定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2、《广东省社会救济条例》 第十五条申请社会救济人员,应当如实填写社会救济申请表,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家庭收入证明等有关证件。 第十九条原批准救济的机关应当定期对救济对象的家庭收入进行复查,经调查其家庭收入确已不低于社会救济标准的,应当及时停止社会救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