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职工的 社保 费基数是本人上年度月平均 工资 ,各地会公布当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下限和上限作为自己的缴费基数。 根据《 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一条的规定, 社会保险 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还有《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