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个人房屋抵押贷款 |
释义 | 个人房屋抵押贷款是银行向客户发放的以客户本人(含配偶)名下房产为抵押,用于经营、消费以及其他合法合规用途的人民币担保贷款。 申请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含)-65(不含)周岁之间;外国人以及港、澳、台居民为借款人的,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满一年并有固定居所和职业; 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或有效居留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或未婚声明); 3.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 4.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有明确的贷款用途;贷款用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承诺贷款不以任何形式流入证券市场、期货市场和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房地产项目开发,不用于借贷牟取非法收入,以及其他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经营的项目; 6.能提供银行认可的合法、有效、可靠的房屋抵押; 7.在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8.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资料 1.借款人及其配偶有效身份证件、户籍证明(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住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个人收入证明,如个人纳税证明、工资薪金证明、投资收益证明、在工行或他行近6个月内的平均金融资产证明等; 3.贷款用途证明或声明; 4.抵押房产权属证明,如果抵押房产已办理了土地使用权证,则土地使用权证应同时提供; 5.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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