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庆大学生单位入户的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一、办理条件: 1、新生入学时可自愿选择将户口迁往学校集体户。 2、应届专科以上和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在渝就业的,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3、本市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未就业的,户口可在学校学生集体户保留2年。2年后仍未就业的,应迁回原籍。 4、已在学校学生集体户落户的,转学时户口应迁往新就读学校学生集体户;退学时,户口应迁回原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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