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本市范围属于出差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出差有为公办事之义,有授权的行为,有离开公司营业所在地的地域方式,如果在法律上对这个问题存在争义,应当会对是否取得授权,是否是在处理授权范围内的活动行为这两个问题进行认定,以确认是否为出差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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