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年满53周岁的男、女副科级、正科级干部(以本人档案中组织认定的年龄为准),免去其现任职务,退居二线,不再分配行政工作,不再进行考勤。免职手续由xx组织部(人事处)按领导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并分别向xx委组织部、xx人事局备案。 二、科级干部退居二线,离开原工作岗位后,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享受xx在职人员的有关福利待遇,若无违法违纪行为,年度考核视为合格,工龄连续计算,直到按国家规定的年龄正式退休。个别有专业特长、身体素质好、达不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本人提出申请,经xx研究批准,可从事一线教学工作,但管理方式同一线教师同等对待,同等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二十三条 公务员职务晋升后,原级别低于新任职务对应最低级别的,晋升到新任职务对应的最低级别;原级别已在新任职务对应范围的,在原级别的基础上晋升一个级别。 第二十四条 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晋升级别。受处分后,级别变动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辞去领导职务或者公务员降职后,其级别确定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