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争议调解前置是否必要? |
释义 | 在处理劳动争议时,并不强制要求先进行调解,调解仅是仲裁程序中的一个环节,并非必经程序。劳动仲裁不一定要先进行调解,但必须要经过劳动争议处理机关的仲裁。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或者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 法律分析 在处理劳动争议时,并不强制要求先进行调解,调解仅是仲裁程序中的一个环节,并非必经程序。劳动仲裁不一定要先进行调解,但必须要经过劳动争议处理机关的仲裁。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 拓展延伸 劳动争议调解是否必经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因此,劳动争议调解并非必经程序。但是,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调解组织或者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应当及时进行调解;当事人不愿调解或者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因此,劳动争议调解并非必经程序,但当事人应当尊重法律规定,积极寻求合适的解决方式。 结语 在处理劳动争议时,调解并非必经程序,而仲裁是必经程序。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到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或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因此,调解并非强制要求,但仲裁是必经程序。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