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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村大队有土地确权的权利吗
释义
    

法律主观:
    


    村委不给土地确权一般是要先进行协商解决的,若是协商不能解决问题的,可以通过当地乡级所在的党委、农工办、政办等主管部门举报,主管部门会根据实际情况处理解决,在土地确权期间,任何人都不能改变该土地的利用现状。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法律客观:
    


    《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十九条 土地改革时分给农民并颁发了土地所有证的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实施《六十条》时确定为集体所有的土地,属农民集体所有。依照第二章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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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22:0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