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借钱不还被起诉的,应当积极的应诉。具体如下: 1、如果有能力偿还债务的应当尽快的将所欠债务清缴完毕; 2、如果暂时没有能力偿还或因债务太严重的,应当积极收集相关的证据,并准备偿还债务的计划,向法院和债权人表示自己的还款意愿; 3、对于暂时无力偿还债务,或债务较为严重的可以向法院申请适当的延长还款期限,或者降低还款数额等。 一、借钱不还起诉需要提供的证据如下: 1、借款协议或借据; 2、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有关担保的证据; 3、借贷双方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 4、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 5、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 6、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应有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 7、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应有证明债权凭证真实性及清偿债务的相关证据; 8、付款付息凭证。 二、借钱不还起诉程序如下: 1、写好起诉书和相应的借款证据; 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 3、法院审查确定受理后就会开庭审理; 4、法院判决; 5、执行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