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是必须写房主的名字,家庭成员都可以 房产证的名字与是否为户主无关,只要手续齐全,房产证可以是任何一个成年人的名字(一般以出资人为主)。但房屋要和土地是同一个名字。 以土地证的名字为准,房产证的名字应该和土地证的保持一致,如果想把房产证办到某人的名下,就要先把土地证(土地证是其他人的名字)过户到那个人的名下,再去办理房产证。另外土地证、施工证、房产证应该都是统一的名字。 一、不动产权证书和房产证的区别 1、不动产证可以说是房产证和土地证两者合一的产物,不动产权证的发证机关是动产登记机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确定的、统一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部门。 不动产权证书上既有土地信息,也有房屋信息,内容比原来更丰富,比如房屋建筑面积多少,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多少;甚至除了房屋建筑面积图幅,还会附加上土地使用面积图幅。 2、房产证就是指的房屋产权证书,房产证的发证机关是市(县)房地产管理局(房产管理局)或市(县)人民政府。外页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产权证,并无其它内容;房产证内页内容包括房屋权人、共有情况、房屋坐落、登记时间、房屋性质、规划用途、房屋状况和土地状况。 二、不动产权证书使用期限 对于社会舆论关于不动产权使用期限的质疑,国土资源部正式回应,房屋所有权本身不存在期限问题。国土资源部在其官微中表示,《不动产权证书》上的“使用期限”不是房屋所有权期限,而是土地使用权和海域使用权的期限,房屋所有权本身也不存在期限的问题。 国土部表示,新版《不动产权证书》中设置的“使用期限”并非可有可无。一方面,能够让权利人以及相关利害关系人清楚了解土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等权利的起止日期,需要续期的,方便权利人及时续期,依法保护合法权利;另一方面,有利于保障交易安全,便于在转让或抵押等交易活动中依法保障权益。国土资源部称,产权登记一直有“使用期限”。在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前的分散登记时期,土地登记也有限期,国有土地使用证上就有反映;部分房地合一城市的房地产权证书上也记载了土地使用权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