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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毕业生档案是否可以自提
释义
    毕业生档案可以自提。目前,毕业生中有一种比较普遍的现象对档案不了解,也不关心。甚至有的毕业几年了,可档案还在学校放着,还有的将档案放在家里,更甚者早已不知将档案丢在何处,似乎“档案没什么用了”。
    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由学校在其派遣后,按其就业单位,统一投寄到毕业生工作单位所归属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毕业生本人无权携带人事档案,毕业当年未就业的,档案转到毕业生户口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保存,就业后接收单位人事部门提取。
    学籍档案:自考生的学籍档案材料原件应及时归到自己的人事档案中,存放在相关人事部门。自考是社会性考试,考试机构只负责考生的学籍管理,不负责其人事档案管理。所有自考生从注册报考那天起,就在市自考办的相关系统中,自动生成学籍档案,一经建立,长期有效。考生取得毕业证书时,市考办会将毕业证书与学籍档案材料原件一起发到考生手中,考生要自行存放学籍档案。有工作单位且单位有存放人事档案部门的自考毕业生,可将学籍档案材料及时送单位人事部门,而对于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可将学籍档案材料原件存放街道办事处、当地派出所或人才交流中心等有权存放人事档案的部门代管,与自己的人事档案归在一起,一定不要自己拿着,你的学籍档案应是人事档案的一部分。在高校研究生录取过程中,有的自考生个人手持自考档案办理调档工作,这是不允许的。考生应该了解每个人的档案都与自己今后升学、就业、提职、出国等有着极其密切的关系,不能忽视自己档案的存放问题。自学考试的学籍档案也叫考籍档案,主要包括《毕业生登记表》和《考生毕业审定表》,内容涉及考生姓名、专业、区县、第一次参加考试时间、准考证号、填表日期、曾用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码、其他身份证件号、联系电话、本人简历、奖惩情况、自我总结、单位鉴定、初审及复审等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十五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向档案馆移交档案,档案馆不得拒绝接收。经档案馆同意,提前将档案交档案馆保管的,在国家规定的移交期限届满前,该档案所涉及政府信息公开事项仍由原制作或者保存政府信息的单位办理。移交期限届满的,涉及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档案按照档案利用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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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6 19:4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