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不用最后能取出来吗 |
释义 | 公积金不用最后能取出来。 住房公积金一直没有用,后续若符合以下情形,可以进行一次性支取: 1.购房一次性付款: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全额提取一次,一年最多提取四次。 2.无房户支付超出家庭收入规定比例的房租: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全额提取一次,不过年提取总额不应高于年房租总额。 3.偿还住房贷款本息:选择年冲方式即可每年一次性提取账户余额冲抵应还本金。 4.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前提是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发生的支出。 5.家庭经济困难、领最低生活保障金或因重大疾病/事故致贫:支持全额提取补贴家用。 公积金提取流程: 1、提取人要先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 2、公积金中心会告知提取人提取公积金所需要填写的材料及办理的程序。 3、提取人也需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与所在单位核实信息后并出具相关证明,并同时也向公积金中心核实按规定可以提取的金额,也需填写相关事项和所需信息再加盖预留印鉴。 4、提取人向公积金中心提供填写正确的材料、单位证明和相关凭证,中心工作人员予以审核。 5、只要经公积金中心主管领导审查后,并作出同意提取的决定和提取人提交的单位证明上签了字,基本就算能拿到公积金了。 6、准予提取的公积金,公积金中心会出具取款支票的,提取人只需凭支票到受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六条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第十二条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委托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合同。 第十三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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