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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车辆出险的保险定损由谁做?
释义
    法律分析:车辆出险的保险定损一般是由保险公司的技术人员进行检查,保险活动当事人也可以委托保险公估机构等依法设立的独立评估机构或者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对保险事故进行评估和鉴定。
    一、保险理赔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人或受益人应该及时通知保险公司。报案后,保险公司会给发送你一个理赔指引,告知索赔应该准备的材料及数量,材料提交的期限等。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寿保险合同的诉讼时效是5年,健康险意外险的诉讼时效为2年。一般由被保人或受益人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提出索赔时,需要按照规定提供理赔申请书、被保人的身份证明、受益人的身份证明及关系证明、死亡证明、户籍注销证明、残疾鉴定书、医疗相关单证和材料、意外事故证明等资料。保险公司接受理赔报案后,根据报案人提供的索赔资料,对案件进行初步审核,做出是否接受申请理赔的决定。保险公司会根据案件来评估是否需要进行理赔调查。理赔人员根据提交的索赔资料,结合保单条款以及相关证据材料,对案件进行审核,作出理赔结论。做出理赔结论并确定赔付金额后,保险公司会把理赔结果通知申请人,并尽快安排保险金给付的事宜。
    二、对车损的鉴定不认可的怎么办
    当事人对保险公司核定损失的金额有异议的,可直接申请交通事故物损评估机构核定;
    对核损仍有异议,可向评估机构上一级提出复核申请;经复核后仍有异议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注意,申请评估机构定损的车辆必须是未经修复的车辆。
    三、交强险理赔需要什么材料?
    交强险理赔所需的材料:
    (一)交强险的保险单;
    (二)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
    (三)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
    (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
    (五)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的,应当提供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的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
    (六)受害人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伤残程度证明、相关医疗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
    (七)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理赔程序:
    一、报赔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妥善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路面事故同时还要报请交通部门处理。
    二、核定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会派人到现场勘察或到交通部门了解出险情况,同时对车辆进行定损,估算合理费用,并通知车主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处理事故车辆。
    三、全部损失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后,如果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将按保险金额赔偿。
    四、部分损失保险车辆局部受损失,其保险金额达到承保时的实际价值,无论保险金额是否低于出险的实际价值,发生部分损失均按照实际修理费用赔偿;保险车辆的保险金额低于承保的实际价值,发生部分损失按照保险金额与出险时的实际价值比例赔偿修理费用。
    五、赔付时间在车辆修复或自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保户应持保单、事故处理证明、事故调解书、修理清单及其他有关证明到保险公司领取赔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二十九条
    保险活动当事人可以委托保险公估机构等依法设立的独立评估机构或者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对保险事故进行评估和鉴定。
    接受委托对保险事故进行评估和鉴定的机构和人员,应当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估和鉴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前款规定的机构和人员,因故意或者过失给保险人或者被保险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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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1 3:5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