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网上申请一卡通流程 |
释义 | 强制执行申请需在六个月内结束。申请人同意终结执行程序、被执行人无财产两年、申请人提供不出财产或线索、财产无法拍卖变卖、被执行人无其他财产、申请人特困群体且获救助时可终结执行。申请强制执行需支付费用,包括判决、调解书、保全措施和支付令。申请需提供申请书、判决书、生效证明、送达地址确认书、被执行人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 法律分析 一、强制执行的申请需要多久才能结束结案流程 强制执行的申请需要在六个月内能够结束。 法院执行案件结案流程: 1.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书面同意人民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 2.因被执行人无财产而中止执行满两年,经查证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 3.申请执行人明确表示提供不出被执行人的财产或财产线索,并在人民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之后,对人民法院认定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书面表示认可的; 4.被执行人的财产无法拍卖变卖,或者动产经两次拍卖、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经三次拍卖仍然流拍,申请执行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经人民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被执行人确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 5.经人民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虽有财产但不宜强制执行,当事人达成分期履行和解协议,且未履行完毕的; 6.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属于特困群体,执行法院已经给予其适当救助的。 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是否收费 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是要收费的。 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1.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2.申请保全措施; 3.申请支付令。 三、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强制执行申请书; 2.判决书或者裁定书; 3.生效证明; 4.被执行人的送达地址确认书或者邮寄单; 5.被执行人的身份信息; 6.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结语 强制执行申请的结案流程通常需要在六个月内完成。根据法院执行案件结案流程,当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被执行人无财产中止执行满两年、申请执行人无法提供被执行人财产或财产线索并经过财产调查确认、被执行人财产无法拍卖变卖或经多次拍卖流拍、被执行人确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当事人达成分期履行和解协议且未完全履行、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且申请执行人属于特困群体时,执行程序可能终结。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是需要支付费用的,包括申请费和其他相关费用。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提供强制执行申请书、判决书或裁定书、生效证明、被执行人的送达地址确认书或邮寄单、被执行人的身份信息以及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等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五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六十七条 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该决定进行重新核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章 监察权限 第二十三条 监察机关调查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涉案单位和个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 冻结的财产经查明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查明后三日内解除冻结,予以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2012修正):第三章 刑罚的执行 第三节 监外执行 第二十六条 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批准机关应当将批准的暂予监外执行决定通知公安机关和原判人民法院,并抄送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认为对罪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将书面意见送交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该决定进行重新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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