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卖不破租赁的限制适用范围 |
释义 | 买卖不破租赁的限制适用以及适用范围为: 1、动产租赁的限制适用; 2、在不动产抵押权之上设定的租赁关系的限制适用; 3、在人民法院查封的不动产之上设定的租赁关系的限制适用; 4、破产财产处理过程中的限制适用。该原则主要适用于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的租赁。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一、买卖不破租赁执行异议申请书的内容是什么 买卖不破租赁执行异议申请书相关如下: 1、这是公民的权利,具体情况结合导致矛盾纠纷的原因而定,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2、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合同对租赁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执行异议申请书的买卖不破租赁原则适用须具备三个条件: 1、原房屋租赁合同仍然有效; 2、租赁物已交付于承租人; 3、出租人将租赁物所有权让与第三人。 特别是租赁物必须以交付承租人使用,作为租赁产生物权性质之法律后果的公示形式,只有如此,承租人才能据此对抗租赁物新的所有人,行使其合同权利。 限制适用的情况如下: 1、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各国立法规定来看,该原则应当不适用于动产租赁。 2、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 二、房屋产权易主出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房屋产权易主原租赁合同符合法定有效条件是有效的,具体条件有:房屋租赁合同当事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当事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是真实的意思表示;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同时,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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