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地下车位开发商有权出售的。地下车库的所有权属于开发商不属于业主。小区车位一般分为两种商业车位和人防工程里的人防车位,商业车位既可以出售也可以出租转让;人防车位只能出租转让不能够出售。商业车位的完整所有权是掌握在建造企业,建造企业对商业车位可售可租。人防车位的完整所有权是国家,人防车位的使用权通常是授权给建设企业所有,建设企业可以合理将人防车位的使用权转让给个人和企业机构,但是作为人防工程的一部分国家战时可强制征用。 商品楼车位归属权问题是有法可依的,《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对车位的归属只作了原则性的规章:“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出租或者附赠等方法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