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区车位产权归属的规定有什么呢 |
释义 | 露天车位属于全体业主;未计入公摊面积的地下车位产权属于开发商;小区建筑区划内规划建设的车位属于开发商; 人防工程车位,这种车位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质,一般来讲就是属于人防工程,关于产权的情况并没有具体的说法。 一、人防车位收费合理吗,人防车位好不好 人民防空法规定,小区地下人防车位产权归国家所有,非战争时期谁投资谁收益。根据这一规定小区里地下人防车位普遍为开发商投资,当然,收益权为开发商。但是有部分早期开发的小区,开发商将人防的投资记住了商品房的成本中,这样的人防车位使用权就归全体业主所有,收益当然也是归全体业主所有。 二、人防车位二次转让协议有效吗 人防车位二次转让协议无效。人防车位是属于人防设施,即人民防空的一部分,它所有权不是属于物业的,也不是属于小区业主,没有产权自然也就不能买卖,不能买卖则签订的转让协议也就是无效的。 该转让协议无效,则受益者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三、物业能卖车位吗 如果有的车位已经包含在房价中,就不能进行第二次出售。如果没有包含在房价中,开发企业可以作为投资建设车位的一方自行出售空余的车位,小区的物业也可以根据开发商的委托或者是其他合同关系进行销售。如果不纳入规划,而是占用了小区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设置车位,则不可以进行出售,车位的所有权属于小区内的全体业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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