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先出院还是先谈? |
释义 | 工伤住院需先出院再谈赔偿,涉及住院费、康复费、交通补助费、护理费、营养费和误工费等。受害人可索赔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和残疾赔偿金。赔偿标准根据具体情况和法院所在地决定。还可申请精神抚恤金和财产损失等,赔偿项目和标准因情况而异。 法律分析 工伤住院的情况下可以先出院再谈赔偿,因为只有在出院过后。才会涉及住院期间的住院费、康复费、交通补助费,护理费,营养费以及误工费等费用。这些都只能在出院过后才有一个统一的数额。才可以对这些金额主张赔偿,并且要有医院的医生的医嘱才可以主张这些费用。 一般受害人可索赔的项目标准如下: 1、医疗费:根据医院出具的治疗费、住院费等相关票据而定; 2、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人数和期限确定; 3、误工费:根据治疗、住院期间耽误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具体收入而定;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以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在就医或转院时产生的实际费用计算。(以正式的票据为凭); 5、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及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存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六十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按五年计算;九级伤残按20%计算); 律师最后说一下,除此之外,还可以我们还可以申请精神抚恤金、财产损失等项目,同时情况不同,赔偿项目和标准也不经相同。 拓展延伸 出院前先谈妥:权益保障与医疗费用协商 在决定出院的时候,先与医院进行谈判是非常重要的。这样做可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并且有助于解决医疗费用方面的问题。通过与医院进行协商,您可以了解您的医疗费用构成,包括治疗费用、药品费用、检查费用等,并且可以尝试与医院商讨费用减免、分期付款或者其他费用优惠的方式。这样一来,您可以更好地掌控自己的医疗费用,避免因费用问题而给您的康复带来额外的负担。因此,在出院前先谈妥医疗费用协商,是保障您的权益和财务利益的重要步骤。 结语 在工伤住院期间,出院后才能确定赔偿金额,包括住院费、康复费、交通补助费、护理费、营养费和误工费等。受害人可索赔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和残疾赔偿金。此外,还可以申请精神抚恤金和财产损失等。在决定出院前,与医院进行协商是保障权益和解决医疗费用问题的重要步骤。通过谈判,可以了解费用构成并商讨费用减免或分期付款等方式,以减轻负担。提前谈妥医疗费用协商,有助于保护您的权益和财务利益。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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