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按劳动合同法员工的试用期有多久 |
释义 | 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试用期根据合同期限确定,期限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若试用期不给工资,可申请劳动仲裁解决劳动争议。劳动仲裁受案范围包括确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工作时间、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等争议。劳动仲裁也适用于公务员、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队文职人员等各种劳动关系。 法律分析 一、按劳动合同法员工的试用期有多久 1、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试用期的期限,要依据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而定。例如,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二、试用期不给工资,可以申请仲裁吗 按规定,我国申请劳动仲裁是有受案范围的,主要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 1、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2、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 3、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等解除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4、社会团体与工作人员之间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等解除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5、军队文职人员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由仲裁委员会处理的其他争议。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的试用期根据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而定。如果劳动合同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则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最长不超过六个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如果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则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对于试用期期间未支付工资的情况,可以根据劳动争议的范围,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申请劳动仲裁解决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九条 【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条 【试用期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六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的告知义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