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专利权保护期限为20年吗 |
释义 | 一、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是20年吗 专利权的期限自申请之日起计算,专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发明专利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 均自申请之日起计算。 专利权不同于动产和不动产。动产和不动产的所有权都是无时间限制的,但是专利权仅在法律规定的时间范围有效。专利权的这 一特性是由其本质和目的所决定的。建立专利制度的目的是通过保护和使用发明来鼓励发明创造,它必须谋求发明人的利益和公众利益的平衡。 从近十多年看,发明专利的保护期,特别是对药品等投资大,耗时长的发明的保护期有延长的趋势,例如美国规定对药品的保护期为自批准之日起17年,可以延展5年,欧共体也已作出了类似的决定,对药品的保护期为自申请之日起20年,可以延展5年。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补充条约和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均明确规定: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自申请之日起至少 20年,敦克尔文本并规定外观设计的保护期为自申请之日起至少10年,为适应专利法国际协调的趋势,我国1992年专利法修正案延长了我国1984年专利法中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种专利的保护期。 依照我国专利法,专利权自申请之日起计算。但是并不等于说,专利权人自申请之日起就已有了独占实施权。依照专利法第8条规定,专利申请应当记过审查批准,由专利局授予专利权后才正式产生,专利权人才有禁止他人未经其允许,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就发明专利而言,由于该发明的内容在作出授权决定前(自申请之日起满18个 月)已经公布,申请人的竞争对手已有可能了解专利申请中要求保护的内容,对专利权人的利益造成了威胁,因此,专利法第十三条规定: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 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规定:对于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发明而未支 付适当费用机关进行调处,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依照我国1984年专利法,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实行初步审查加异议制,1992年专利法修正案取消了专利申请的异议制,专利局作出审查决定之日即专利授权之日。 二、什么是专利权 专利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是世界上最大的技术信息源,而且据实证统计分析,它含盖了世界科技信息的90%-95%,可想而知这个专利被国家有多么的重视与保护,那么既然是由发明创造人依法在一定的期限内享有的独占实用权,就说明它是别人不可侵犯的,但是它有时间和地域的限制,只能受这一国保护并且是在有限的时间内。那我就谈一谈专利权时间的限制。 创造者把新事物创造出来必须向有关部门申请了专利才能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才会有后来的专利权有效期限。那为什么要设有效期限呢? 毕竟创造出来的新事物最终都要被全世界的人们分享,但创造人辛辛苦苦的创造出新事物,总不能一下子就被世人用了去,总得有自己的实施权利。既然有了时间期限,那专利权具体什么时候生效,什么时候终止,在依法受保护期间又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值得探讨的。 1、发明专利申请经严格审查没有问题的,都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专利证书的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专利权从发布公告开始生效。 2、专利权受保护的期限已满或者某种原因导致专利权失效,这就是专利权终止的两种可能性,原因具体情况有按照规定没有交纳专利年费,专利权人用书面形式声明放弃专利权。 所以专利权一般受法律保护的期限为二十年,而这两种专利权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期限为十年,这个期限是从申请日那天算起的。但特别注意的是专利的申请日和授权日不可能是同一天,所以实际上专利权保护期限为比规定的二十年和十年短。 3、专利权受法律的保护主要是针对专利的侵权行为,在申请公布专利权人之后有人未支付适当使用费就私自乱用专利,算是侵权行为,应该让其承担法律后果。 在国家法律的保护下,申请过自己的专利权,就应该聪明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不能忽略细节忘记专利权的有效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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