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异地刑警来本地调查能直接带人走么 |
释义 | 一、异地刑警来本地调查能直接带人走么 不能。异地警察一般上门都要带当地公安协助;异地公安需要把人带走的话,肯定是要通过当地的看守所派出所的允许的,不能无缘无故的带走人,需要他们当地警方的配合。不是异地公安也不能无文件强制措施某个人,除非是紧急状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 二、警察上门带人走的流程如下: 人民警察出示工作证件后,可以当场口头传唤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员,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上注明。公安机关应当传唤传票的起因和依据。不接受传票或者不正当理由传唤传票的,可以强制召集。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违反治安管理的,需要传唤调查的,应当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传唤。 人民警察出示工作证件后,可以当场口头传唤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员,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上注明。公安机关应当传唤传票的起因和依据。不接受传票或者不正当理由传唤传票的,可以强制召集。 三、警察异地办案需要什么手续可以将人带走 警察在异地办案需要持有本单位的介绍信和协查通报将人带走。由当地公安机关将嫌疑人抓获后羁押在看守所,再从看守所办理交接手续。异地执行传唤、拘传、执行人员应当持传唤证、拘传证、办案协作函件和工作证件,与协作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联系,协作地公安机关应当协助将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到本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犯罪嫌疑人的住处进行讯问。 四、外地警察到本地抓人流程 一、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任务时,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 二、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予以配合。 三、完成异地的拘留逮捕。 《刑事诉讼法》第三条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