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如何理解房屋产权中的所有权、占有权和使用权?
释义
    法律分析:在房屋产权中,所有权、占有权和使用权是不同的概念。所有权是指对房屋拥有完全支配权的权利,包括卖、租、赠与和抵押等权利。占有权是指实际占有某物的权利,即占有房屋的权利。而使用权则是指对房屋施用和支配的权利,包括居住、经营和使用等权利。
    法律依据:
    1.《民法典》第一千七百三十三条规定:“不动产权是指对土地、山林、地下空间和建筑物等不动产享有的支配、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等权利。”
    2.《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当事人订立的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有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3.《物权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不动产的所有权人可以占有和使用该不动产,也可以将其出租、抵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
    4.《物权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占有人有权以该不动产为担保物进行担保。担保物权的设立需要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协议。”
    5.《物权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转让,适用有关合同的规定。房屋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房屋所有权登记制度的规定办理登记。”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30 21:3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