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完成的工程是否应该有保修责任?
释义
    如果工程质量不合格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既然发包人在合同解除后向承包人支付了工程价款,承包人交付的工程也应是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工程。
    拆迁后房屋应不应该对抗善意第三人?
    一旦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以“房屋所有权调换”形式进行拆迁安置补偿的协议,即意味着拆迁人以其异地或者原地在建、购买的房屋与被拆迁人的被拆除房屋的产权进行调换,被拆迁人失去了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转而拥有了调换所得房屋的所有权。
    因此,无论拆迁人及第三人是出于善意还是恶意,也无论第三人是否已办理该房屋的所有权登记手续、领取权利证书,被拆迁人均可追回该拆迁补偿的安置房屋。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保修期规定是怎样的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具体的保修期限如下: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5、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法律规定】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期的规定,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期最新规定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的内容有哪些?
    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量保修期;
    (3)质量保修责任;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工程承包的风险具体有哪些
    工程承包的风险具体有:
    1.支付工程款风险;
    2.变更价款风险;
    3.资料不全的结算风险;
    4.频繁变动的风险;
    5.拖延不结算风险;
    6.质量风险;
    7.分包转包风险;
    8.事故处理风险;
    9.索赔风险。
    
     该内容由 罗小艳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4 9: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