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职时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吗? |
释义 | 离职时劳动合同的解除问题,需要注意相关规定和流程。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告知,或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辞职时需要办理离职手续并开具离职证明,以免给新单位造成法律纠纷。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期满、员工主动辞职、满足法定条件的无条件辞职。另外,用人单位还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 法律分析 在员工离职时,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被解除呢?根据相关规定,劳动者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告知,这样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了。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办理辞职手续后应当办理离职手续,原单位应当开具离职证明,以便向新单位表明与其他单位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否则可能给新单位造成法律诉讼。 二、辞职具体有几种类型 第一种是劳动合同期满,员工主动提出不再续签,双方互相不必做任何补偿。一般公司会提前30天征询你本人是否续签的意见,员工应当照实答复是否续签。 第二种是员工主动辞职,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双方协商补偿方案,实现离职。劳动部《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及上海市、宁波市等部分城市规定,只要员工按法定程序提出辞职,用人单位没有任何理由滞留员工,除非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者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的,才可以拒绝办理离职手续。有的岗位因涉及机密等,需要提前通知,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时间。但是员工必须履行提前30天书面辞职及交接工作等法定程序,否则要赔偿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三种是满足法定条件的无条件辞职。劳动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此外,没有交纳社会保险也可以作为无条件辞职的理由。 办理辞职手续后应当办理离职手续,原单位应当开具离职证明,以便向新单位表明与其他单位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否则可能给新单位造成法律诉讼。 三、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 (一)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 (二)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根据本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按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给予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给1个月,其中第(二)种情形最多给12个月。 劳动者在离职时,应当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并对工作交接情况进行说明。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都应当严格遵守,不得随意更改和解除。如果劳动者随意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使用人单位遭受经济财产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根据相关规定要求赔偿。 拓展延伸 辞职是劳动者根据自身情况或者合同规定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辞职可以分为三种类型: 1. 立即辞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2. 提前三十日辞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 不提前通知辞职:劳动者未提前通知用人单位,直接解除劳动合同,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在以上三种类型中,提前三十日书面告知是哪一种类型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提前三十日书面告知属于第一种类型,即立即辞职。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哪一种类型的辞职,劳动者都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损害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当尊重劳动者的意愿,依法为劳动者办理相关手续。 结语 离职时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被解除?根据相关规定,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告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办理辞职手续后应当办理离职手续,原单位应当开具离职证明,以便向新单位表明与其他单位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否则可能给新单位造成法律诉讼。辞职具体有几种类型?根据劳动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的;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此外,没有交纳社会保险也可以作为无条件辞职的理由。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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