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使用手铐威胁他人违法行为构成刑法中的“强迫交易罪,应受到法律制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订立或者变更合同的,或者以暴力、威胁方法非法占有财物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达到某种目的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如果使用手铐等威胁手段来让他人达成某种交易,就构成了“强迫交易罪,应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如果手铐是警察用于执行公务的装备,使用手铐是否构成犯罪? 警察在执行公务时,如果符合法定条件可以使用手铐等装备,但必须在合法、正当的情况下使用。如果警察滥用职权,使用手铐等装备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则也可能被认定为违法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使用手铐等威胁手段是一种违法行为,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应受到法律制裁。同时,在警察执行职务时,也必须遵守法律程序和规定,确保使用手铐等装备的合法性、正当性,维护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订立或者变更合同的,或者以暴力、威胁方法非法占有财物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达到某种目的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