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合同由当事人约定,一般需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合同当事人的名称及住所;2、合同标的,也就是合同约定要做的事情,比如买卖货物或提供服务;3、数量;4、质量;5、价款金额或报酬;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合同出现违约时的责任;8、合同发生争议后的解决方法。虽然其中只有前3项是合同的必备条款,但若能考虑得更加周全细致,将会大大减少合同纠纷发生的可能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