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银行卡被公安局冻结,钱是不会被划走的。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查封、冻结措施有关规定》 第三十五条 公安机关在采取查封、冻结措施后,应当及时查清案件事实,在法定期限内对涉案财物依法作出处理。 经查明查封、冻结的财物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冻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