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以,不是上海户口可以领取失业金。但是非上海户籍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到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审核通过的,失业保险金于次月起每月15日左右发放至失业人员提供的银行账户。 失业金领取条件: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不是因为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2、具有所在市的城镇常住户口; 3、员工在职期间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的; 4、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以及工作关系前已缴纳失业保险金满1年的; 5、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了失业登记手续以及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的,而且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金领取标准: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一般而言,失业保险金期限第1至第12个月的,每人每月都依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来领取失业保险金。 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1年,本单位并已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其工作时间长短,对其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补助的办法和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