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撤销遗嘱行为债权人可以以撤销权行使吗 |
释义 | 债权人撤销权一般是不可以用于撤销遗嘱的。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或放弃财产的,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而遗嘱是对身后财产的处理,且继承遗产的被继承人在所继承遗产的范围内仍要对所负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因此,撤销权不能撤销遗嘱。 一、行使撤销权的期限是多长时间? 撤销权,是指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就会消灭。 二、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的要怎么办 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的,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转移财产的行为。所谓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实施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 注意债权人的撤销权要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三、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该如何处理 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的,债权人能行使撤销权。行使撤销权有以下情形:1、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能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2、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三、撤销权的行使的几种情况是什么呢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三种情形: 1、因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引起的撤销权; 2、因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引起的撤销权; 3、因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引起的撤销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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