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局负责处理拖欠工资问题吗? |
释义 | 劳动局可以处理拖欠工资的问题,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拖欠工资证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应被责令限期支付并加付赔偿金。劳动者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于不支付工资的情况,劳动者可以投诉给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进行监督检查并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 法律分析 一、劳动局管拖欠工资的事么 劳动局管拖欠工资,属于劳动局的受理范围,会依法受理。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投诉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相关拖欠工资的证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二、拖欠工资找劳动局吗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找人社局(原劳动局)的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拖欠工资可以告劳动局吗 用人单位不给钱的,劳动者可以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结语 劳动局是负责受理和解决拖欠工资问题的机构,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限期支付拖欠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经济补偿,并可要求加付赔偿金。劳动者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相关证据。此外,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也有权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三十条 【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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