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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贫困人口脱贫方案
释义
    法律分析:贫困人口脱贫程序:
    1、评议公示。贫困户脱贫由村两委组织民主评议后提出,经村“两委”和驻村扶贫工作队核实、拟退出贫困户认可后,在村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报乡(镇)党委、政府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在村内进行公示。
    2、审定公告。公示无异议的,由乡镇党委、政府审定并公告。
    3、备案标注。乡镇党委、政府将脱贫人口名单上报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备案,并由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扶贫开发信息管理系统中统一标注。
    4、颁发脱贫光荣证。贫困户脱贫后,由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颁发脱贫光荣证。
    一、万柏林区人才购房补贴申领办法
    (一)申请。购房人携带资料向区政务大厅40号人才服务窗口申请。(二)审核。区人才服务窗口进行资格审核,审核不通过的当场告知申请人。(三)公示。在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审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四)发放补贴。公示无异议后,区财政局将购房补贴款预拨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购房补贴专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银行,将补贴款拨付至申请人账户。
    二、扶贫什么是两类人员
    两类人群指脱贫监测户和边缘贫困户。脱贫监测户指的是已经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由于这些脱贫户脱贫的时间还不长,如果已脱贫户自身内生动力发展不足的话,在一定时间内还存在返贫致贫的风险。边缘贫困户指的是未被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人均纯收入暂时高于现存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标准。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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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 19: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