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地人在北京可以办离婚证吗? |
释义 | 可以。1、协议离婚:也叫“双方自愿离婚”,(以区别于诉讼离婚)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达成离婚合意并通过婚姻登记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制度。其主要特征:一是当事人双方在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分配问题上意愿一致,达成协议;二是按照婚姻登记程序办理离婚登记,取得离婚证,即解除婚姻关系。 2、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一、夫妻不和想离婚怎么办 法定离婚途径: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1、协议离婚:也叫双方自愿离婚,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达成离婚合意并通过婚姻登记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制度。其主要特征: 一是当事人双方在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分配问题上意愿一致,达成协议; 二是按照婚姻登记程序办理离婚登记,取得离婚证,即解除婚姻关系。 2、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二、解除婚姻关系有哪些 解除婚姻关系有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具体如下: 1、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依法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必须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确认双方自愿并适当解决子女和财产问题的,应当办理离婚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2、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不能就离婚、离婚后子女抚养或者财产分割达成协议的法律制度,一方向人民起诉,人民法院依照诉讼程序调解或者判决解除婚姻关系。 调解不适用于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但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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