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离婚后父母是否可以轮流抚养孩子 离婚后父母可以轮流抚养孩子。离婚时,子女以归一方抚养为原则,轮流抚养为例外。轮流抚养,必须符合两个条件:夫妻双方协商同意并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 夫妻双方有一方不同意,轮流抚养就免谈;即便夫妻双方协商同意,如果不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也不行。至于轮流抚养是否不利于女儿的健康成长,主要看会不会对女儿的生活、学习带来不利影响,会不会导致两个家庭在探视子女上发生矛盾等。 二、离婚后抚养权变更的条件是什么 变更抚养权的条件为: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三、离婚后子女抚养多久 抚养费主要是父母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应尽的抚养义务的体现,所以抚养费原则上的给付期限是到子女成年。 一般是支付到子女18周岁为止。如果子女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也可停止给付抚育费。也就是16周岁以下,父母必须支付抚养费,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视情况给付,18周岁以上就不再给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