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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手续冷静期六十天过后还有效吗
释义
    《民法典》颁布后,协议离婚增加了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登记机关发现双方确实自愿离婚,已经就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达成协议的,应当登记并发给离婚证。离婚冷静期意味着双方签字后不能立即领取离婚证,有60天的反悔期。淳道律师建议,如果能协商离婚,应在民法典实施前(即2021年1月1日)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民法典》实施后,当事人可以聘请律师提起离婚诉讼,达成调解。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出具调解书,也可以缩短离婚时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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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8 0: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