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预备培训内容 |
释义 | 1.劳动预备人员培训,主要是加强基础文化理论培训,为他们的职业发展打下基础。同时,又要使他们真正掌握某一职业领域的专业技能,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2.职业技能与高等职业教育自学考试接轨培训,按市教委与市劳动保障局共同确定的培训内容进行培训(具体内容和要求另文下达) 3.劳动预备制度的职业培训内容主要包括:①基本素质知识;②职业知识;③专业知识与技能;④社会实践。其中,基本素质知识、职业知识,由市劳动保障局确定课程设置、课时安排及使用的教材;专业知识与技能,由培训学校参考培训专业(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的应知、应会内容自行确定课程设置、按时安排及使用教材、社会实践,由培训学校按照专业(工种)培训需要,组织学员到有关企业试工、实习。 4.基本素质知识、职业知识两部分内容培训时间,不少于总培训期限的1/3,专业知识与技能,社会实践两部分内容的培训时间,应占总培训期限的2/3左右(具体培训内容及要求另文下达)。 一、高级专业培训规定最新政策 2013年6月5日,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落实好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的相关补贴政策,并规范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通知要求,各地加强高校毕业生职业培训工作,积极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广泛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大力开展创业培训,加强培训信息引导,强化创业指导和创业服务,提供职业技能鉴定服务,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 通知规定,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培训合格并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未颁布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职业应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企业新招收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6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开展岗前培训的,根据培训后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情况,按照当地确定的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一定比例,对企业给予定额培训补贴。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参加创业培训和创业实训,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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