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能否就职业培训约定服务期 |
释义 | 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必要的职业培训不可以约定服务期,也就是说不包括职业培训。《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劳动者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但是,为了引进新技术,更高技能的进修例外。法律之所以规定服务期,是因为用人单位使劳动者接受培训的目的,在于劳动者回来后为单位提供劳动,劳动者服务期未满离职,使用人单位期待落空。通过约定服务期,可以平衡双方利益。【风险提示】职业培训的基本内容一般分为基本素质培训、职业知识培训、专业知识与技能培训和社会实践培训。(1)基本素质培训包括文化知识、道德知识、法律知识、公共关系与社会知识、生产知识与技能。这种培训主要是培养熟练工,培训的内容以基本素质培训为主,并结合用人单位的岗位设置及职业要求进行培训;(2)职业知识培训包括职业基础知识、职业指导、劳动安全与保护知识、社会保险知识等。使求职者了解国家有关就业方针政策以及俱选择职业的知识和方法;掌握求职技巧、开业程序与相关政策;了解职业安全与劳动保护有关政策和知识;掌握社会保险方面和知识和政策;(3)专业知识与技能培训包括专业理论、专业技能和专业实习。学员在专业理论的指导下掌握一定的专业技能,并通过在企业的实习,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就业打好基础;(4)社会实践包括各种社会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加学习和勤工俭学等。 用人单位能否约定服务期 用人单位可以约定服务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如果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因此,在单位为劳动者提供培训后,是可以约定服务期限的。【风险提示】计算劳动合同违约金的方式如下:1、如果劳动合同双方对违约金有约定,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2、如果劳动合同双方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违约金一般等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培训服务期约定的风险与防范办法有哪些? 培训服务期约定风险防范:1、培训费用举证不能,费用构成不明确;2、混淆专业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培训、上岗、转岗等培训;3、参加专业技术培训未约定服务期的,企业仍然无法主张违约金;4、为劳动者提供住房、汽车、户口迁移等约定服务期无效;5、试用期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约定服务期无效;6、未充分理解培训服务期对劳动者离职制约的局限性。应对策略:1、注意留存培训费用的相关支付凭证,对发票、收据等进行规范管理,标注清楚;要求劳动者提交培训总结;2、明确约定培训费用构成,如交通费、住所费、伙食费、教材费等;3、对于单位提供其他房子、汽车等特殊待遇的,变通约定方式,如采用租赁形式,服务期满的,可免除劳动者租金;4、试用期内不进行专业技术培训;5、培训费用过少,对劳动者离职无约束作用;6、采取新的吸引人才和留住人才的做法,如年薪,提供借款等。风险提示: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员工培训完就跳槽,需要赔偿多少培训费? 员工培训完就跳槽,应该赔偿公司实际支出的培训费用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也就是说,公司出资为员工提供了专项培训的,员工培训完就跳槽的,应该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违约金,或赔偿公司实际支出的培训费用。按照法律规定,这里说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风险提示:需要注意的是:1、公司支出的费用,都必须是有凭证的费用,没有凭证,如没有发票、收据的,跳槽员工可以不赔偿或适当赔偿部分费用。2、出资培训,应该是非职业培训的专项培训,否则,员工跳槽,可不用赔偿公司的培训费用。3、倘若公司与员工没有约定服务期限或违约金、返还培训费等事宜的,员工培训完就跳槽,是可以不用赔偿或适当赔偿部分费用的。4、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的规定,试用期员工,在培训完后就跳槽的,是不需要赔偿培训费用,只有正式员工跳槽才需要依法赔偿培训费用。 劳动合同服务期约定方式如何约定?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风险提示:服务期是劳动者因接受用人单位给予的特殊待遇而承诺必须为用人单位服务的期限。单位现行的通常做法是以一定的特殊福利作为对价,要求员工为其服务一定的年限,并将服务期作为劳动合同或其他相关合同的内容予以确定。特殊待遇包括:住房资助、员工发展培训、出资招用、大额个人费用报销、商业保险、旅游度假资助等。单位作出这些投入的目的是为了挽留员工,但若员工未履行服务期义务,这些投入就被视为实际损失。由于特殊待遇和服务期约定往往会对员工的职业发展带来较大的影响,员工在做出是否接受特殊待遇并受服务期约束的选择时,应慎重考虑。一旦员工接受了单位提供的特殊待遇后违反服务期义务提前解约,则单位可以依法在要求其支付违约金或进行赔偿中选择一项权利行使。 劳动合同中怎么约定服务期 劳动合同中只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约定服务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风险提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延续至服务期满。 该内容由 顾超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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