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能不能查是否已经申请工伤 |
释义 | 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查询。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应在三十日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一、工伤认定要向哪里申请 工伤认定要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找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诊断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的,受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一年内向统筹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办法有哪些 申请工伤认定的办法如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在特殊情况下,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可适当延长申请期限。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三、工伤后申请鉴定的时间有哪些 工伤后申请鉴定的时间如下: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相关规定规定被诊断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特殊情况下,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可适当延长申请期限; 2、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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