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符合下列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免责: 1、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经过诉讼时效的; 3、经特赦的; 4、亲告罪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已经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责的,包括没有明文规定成立犯罪的过失犯罪和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犯罪嫌疑人等。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