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违反规定砍伐90方杂树,被判赔偿及刑期? |
释义 | 滥伐林木90方判几年?滥伐林木90方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破坏国家林业资源的犯罪行为,对经济发展和生态平衡具有严重危害性。滥伐林木罪与盗伐林木罪区别在于滥伐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林木,而盗伐采伐归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林木。根据具体情况,滥伐和盗伐可根据林木归属确定刑事责任。未持经营许可证进行砍伐属违法犯罪,情节严重者可构成滥伐林木罪,判三年以下或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分析 一、无证砍伐杂树90方判几年? 无证砍伐杂树90方判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滥伐林木罪(《刑法》第345条第2款),是指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而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这是破坏国家林业资源的一种犯罪行为,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及自然生态平衡,具有严重的危害性。 犯滥伐林木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 二、滥伐林木罪与盗伐林木罪有哪些区别 两者都侵犯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在认定犯罪时应当参照有关保护森林的法规,而且两种犯罪往往交织在一起。但是,这两种犯罪的性质不同。过去理论上一般认为,区分滥伐和盗伐的界限,以是否经过主管部门的批准并取得采伐证为标准。滥伐是指经主管部门同意,但未按采伐证规定任意采伐的行为;盗伐是未经主管部门同意,秘密采伐的行为。 但是,由于森林法施行之后,集体或者个人承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的,承包种植的林木归承包的集体或者个人所有。因此,不经主管部门批准而采伐本单位或者不人所有的林木的,显然不宜再以盗伐林木罪论处。所以,现在以林木的归属为区分滥伐和盗伐界限的标准成为通说。 滥伐林木罪采伐的是归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所有的林木;盗伐林木罪采伐的是归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林木。根据前述司法解释,明知林木权属不清,在争议未解决前,擅自砍伐林木,情节严重的,应确定林木归权属,分别根据具体情况,按盗伐林木罪或滥伐林木罪追究刑事责任;林木权属难以确定的,按滥伐林木罪惩处。 没有经营许可的证件,对于森林林木进行砍伐属于违法犯罪行为。情节严重的情况之下,很有可能会构成滥伐林木罪,将按照三年以下或者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进行判决。 结语 滥伐林木罪是一种严重破坏国家林业资源的犯罪行为,对国民经济发展和自然生态平衡造成严重危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无证砍伐杂树90方的行为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滥伐林木罪与盗伐林木罪的区别在于,滥伐是指未按采伐证规定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林木,而盗伐是未经主管部门同意秘密采伐的行为。在争议未解决前,根据林木归属情况,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追究滥伐或盗伐林木罪的刑事责任。未经许可的砍伐行为可能构成滥伐林木罪,可能会面临三年以下或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修订):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收购、加工、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等非法来源的林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收购、加工、运输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可以处违法收购、加工、运输林木价款三倍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修订):第六章 经营管理 第六十五条 木材经营加工企业应当建立原料和产品出入库台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购、加工、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等非法来源的林木。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修订):第六章 经营管理 第六十四条 林业经营者可以自愿申请森林认证,促进森林经营水平提高和可持续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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