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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业委会可以随便辞职吗
释义
    法律分析:不能。业主委员会委员个人提出书面辞职报告的,需要经过小区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授权,决定是否终止其委员资格。
    法律依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 第四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业主委员会三分之一以上委员或者持有20%以上投票权数的业主提议,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可以决定是否终止其委员资格:
    (一)以书面方式提出辞职请求的;
    (二)不履行委员职责的;
    (三)利用委员资格谋取私利的;
    (四)拒不履行业主义务的;
    (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六)因其他原因不宜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的。
    《物业管理条例》 第十条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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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3: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