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如何定性非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既遂?
释义
    犯非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既遂的处罚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者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立案标准包括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及其制品的行为,以及盗伐森林或其他林木的情形。根据犯罪行为的性质和数量,盗伐森林的标准包括盗伐二至五立方米以上或盗伐幼树一百至二百株以上。
    法律分析
    一、犯非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既遂怎么处罚
    1、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罪指非法运输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破坏国家林业管理制度的行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非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立案标准是什么
    1、违反国家规定,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应予立案追诉。
    2、盗伐森林或者其它林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盗伐二至五立方米以上的;
    (2)盗伐幼树一百至二百株以上的。
    3、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盗伐森林或者其它林木”:
    (1)擅自砍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2)擅自砍伐本单位或者本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3)在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地点以外采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4、计算方法为:原木材积除以该树种的出材率;“幼树”,是指胸径五厘米以下的树木。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犯非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既遂的处罚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立案标准为违反国家规定,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应予立案追诉。盗伐森林或其他林木的立案标准包括盗伐二至五立方米以上或盗伐幼树一百至二百株以上。盗伐森林或其他林木的计算方法为原木材积除以该树种的出材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六节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22修正):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从境外引进野生动物物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没收所引进的野生动物,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未依法实施进境检疫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22修正):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 违反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从重处罚。
    违反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以食用为目的猎捕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其他陆生野生动物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按照职责分工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并处猎获物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猎获物或者猎获物价值不足二千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以食用为目的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其他陆生野生动物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没收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并处野生动物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7 23:1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