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别人欠我钱,我应该怎么起诉 |
释义 | 对方欠钱不还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首先应当写好起诉书,如果书写确实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然后携带好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经过法院审查后,法院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依法受理的就会开庭审理。最后法院会依照具体情况依法判决。如果人民法院判决后,对方仍然不还款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一、求欠钱不还诉讼程序 起诉欠钱不还所需经过的程序包括: 1、首先是写好起诉书; 2、然后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 3、法院对符合条件的案件予以立案,再由法院开庭审理,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阶段等程序; 4、经过审理,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当事人根据判决书执行判决。 二、前男友欠我4000块钱不给我怎么办 对方欠钱不还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首先应当写好起诉书,如果书写确实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然后应当携带好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经过法院审查后,法院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依法受理的就会开庭审理。 三、别欠钱不还怎么办 别欠钱不还需要到人民法院起诉。首先要写好起诉书,起诉书要简明扼要,内容应该包含原被告的相关信息,诉讼请求以及事实和理由;然后携带相关的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且交纳诉讼费,相关的证据包含借条、转账记录或者是欠条、以及欠款的缘由等证据;法院受理之后,等待法院通知开庭,法院开庭之后会针对双方举证制证的情况,通过法庭调查、辩论之后依法做出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第五百三十六条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前,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等情形,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代位向债务人的相对人请求其向债务人履行、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或者作出其他必要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七条人民法院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债务人的相对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接受履行后,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相对人之间相应的权利义务终止。债务人对相对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被采取保全、执行措施,或者债务人破产的,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处理。 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四十条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五百四十一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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