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调入所在县(区)接收单位同意接收; 2.调入所在县(区)人事局同意转任; 3.调出所在县(区)放人单位同意放人; 4.调出所在县(区)人事局同意转出。 5.由于不同区域有不同的调动政策,有可能还需要市级的接收单位和人事部门敲印同意,也有可能不用,这根据不同地方政策而定; 6.接下来就是一些程序问题了,有一张公务员转任审批表,里面的印章都是各个部门敲的。等都办得差不多了,调入单位就会派人去政审,这只是个形式而已,也有的单位直接让你自己拿来档案就可以,然后调入地人事局会发调令去调出地人事局,调出地人事局通知调出地单位,接下来去调入地人事局报到,人事局开具介绍信去工作单位报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四十八条 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任职前公示制度和任职试用期制度。 第五十一条 对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公务员或者公务员集体,给予奖励。奖励坚持定期奖励与及时奖励相结合,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公务员集体的奖励适用于按照编制序列设置的机构或者为完成专项任务组成的工作集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