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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案件到检察院应该如何去查
释义
    人民检察院通过互联网、电话、邮件、检察服务窗口等,提供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服务,具体由案管部门负责。“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向办理案件的检察院查询案由、受理时间、办案期限、办案进程、处理结果等信息。”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中国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国家检察权来完成自己的任务。它对于危害国家安全案、危害公共安全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和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一、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条件
    1、确定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行为是犯罪,而不是合法行为或者一般违法行为的事实;
    2、确定被告人应当负刑事责任,而不是不负刑事责任或者可以免除刑事责任的事实,例如犯罪嫌疑人的年龄、精神状况等;
    3、确定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是某一种或某几种性质的犯罪的事实;
    4、确定对犯罪嫌疑人应当或者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从重处罚的量刑情节的事实。查清上述事实,就符合犯罪嫌疑人的事实已经查清的条件。
    因此,案件如果到检察院的话,检察院应当在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内,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要求委托辩护人的,检察院应当通知犯罪嫌疑人指定的人办理。因此,你可以等检察院通知。如果检察院很久没通知的话,作为犯罪嫌疑人的近亲属,可以到侦查机关去问下,看案子有没有被移送到检察院。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六十四条
    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材料,应当以该机关的名义移送,经人民检察院审查符合法定要求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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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7:5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