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父母赠送给我的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
释义 | 婚后父母赠送的房产如果只登记了一方的名字,那就是个人财产,离婚时不用参与分割。如果是登记在双方名下,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协商分割。 一、夫妻双方离婚后,房子怎么分 夫妻双方离婚后,房子怎么分首先要区分房产是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则离婚时不进行分割,仍归一方所有;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需要注意如果是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则法院判决时不宜判处房屋归属,可以先判决由一方使用房产,待取得房产证后另行起诉。 还需要注意一种特殊情况是,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的,则离婚时按照双方父母出资比例分割该房产。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包括: 1.双方婚后获得的房产,且双方没有特殊约定,赠与人或者被继承人也没有特别表示的。 2.一方父母出资购买或者赠与的房产,且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 3.一方婚前购买但登记在双方名下的。 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情况: 1.一方婚前全款购买,或者婚前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 2.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但登记在支付首付方名下的。 3.一方父母婚后出资全款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 二、父母出资买房离婚的时候该怎样分割 离婚时对于父母出资买的房产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进行分割,没有约定的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分割: 1、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视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不是共同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2、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及其配偶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利益原则进行分割。 3、双方父母出资的,全款买房的,写在一方名下的,按出资比例,按份共有,在双方名下的,如果没有约定份额,那就是共同共有。 三、婚前共同买房离婚时应该怎么分 婚前共同买房的,如果登记在双方名下,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应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法院判决。如果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那就是登记方的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不用分割,但是另一方的出资款可以要回。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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