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九级伤残标准有哪些 |
释义 | 九级交通伤残具体赔偿标准如下:医药费、后续治疗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误工费、交通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七级至十级伤残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工资。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时,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地方政府规定。 法律分析 九级交通伤残具体赔偿标准如下: 1、医药费:根据实院发生计算,需要提供票据原件; 2、后续治疗费: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 3、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一般为500至5000元; 4、住院伙食补助费:30元/天×实际住院天数; 5、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长沙为70元/天)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6、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20%×20年7、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需要抚养的年数×需要抚养的人数×10%8、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9、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一般500至2000元; 10、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11、精神损害抚慰金:一般为5000至10000元左右。 法律客观: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结语 根据九级交通伤残具体赔偿标准,《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七级至十级伤残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相应月份的本人工资。同时,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时,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由地方政府规定。根据以上规定,九级伤残的赔偿标准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二十三条 精神损害抚慰金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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